勞基法第34條、亦即勞工輪班換班須有連續11小時休息,何時上路?勞動部長郭芳煜昨(22)日在立法院社福委員會表態,將拚一年後實施。

勞基法修正案三讀後,總統府於21日公告,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、特休假新制將自明年元旦實施;而一例一休、休息日加班費等則依法於總統府頒布法令後第三日起、即今日起實施。而勞基法第34條、亦即勞工輪班換班須有連續11小時休息,實施日期則由行政院另訂之。

同一部法律有三個實施日期,加上總統府日前突然公布,今起休息日加班費就變多,令不少企業直呼「突襲」、「措手不及」。郭芳煜昨日在立法院社福委員會澄清,這是正常程序。

這次修法,勞基法第34條明訂勞工輪班換班須有連續11小時休息。因目前多數產業勞工輪班換班時,僅連續休息八小時,未來須連續休息11小時,對於三班制、或要輪班的產業衝擊不小;當初在立法院初審時,曾訂有應在總統頒布後一年實施,亦即僅給業界一年緩衝期;但三讀通過條文,已拿掉一年緩衝期,似乎意味著,產業將有更長的緩衝期。

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日特別針對,勞工輪班換班須有連續11小時休息,究竟何時上路,要求郭芳煜表態;郭芳煜答詢說,將朝一年後實施為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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